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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实务

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实务

课程背景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2023年10月末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和实现“金融强国”的目标。为此,2023年以来先后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征求意见并已于2024年2月2日正式发布(金融监管总局1号2号3号令),对原有办法和指引中贷款用途、对象范围、受托支付金额、贷款期限要求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历时三年准备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23〕15号《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1月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有22个司法裁判规则法释改变;以及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修订的表决通过,其中“股东出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之规定会对银行信贷产生重大影响。这一些的发展,突显国家及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实现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培训工作就是为了帮助银行授信活动从业人员:1、正确地认识信贷业务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金融实质,且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商业银行法》第七条)“;2、有效地了解和掌握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只有“有效资产”是实现“还本收息”的物质基础;3、准确地把握和提高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精髓以及尽调方法、财务分析的能力。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法》、《三个办法》以及《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定于2024年7月1日施行。金融机构当通过业务培训,及时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促和政策的变化内容实质,有效防控授信业务风险,促进银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普惠金融“稳(合规)、准(切实)、狠(高效)”的发展。

 

课程

本系列金融业务的培训,以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案例—规章》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通过对典型案例、判例的分析,加深对信贷业务本质的认识,提高风险管理觉悟,增强展业技能的本领,努力实现信贷业务“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的管理目标,促进银行信贷业务的质效发展。

 

课程对象: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经营单位信贷分管领导,授信管理、审批人员,客户经理及信贷业务审计稽核人员。


课程大纲/要点

一、新形势下信贷法律风险的特征

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要求

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到“三个办法”——金融监管总局1号2号3号令解读

四、信贷法律风险常见类型及问题(判例分析)